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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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广播电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35105)

发布时间:2020-07-01点击率:

一、学科概况

本专业旨在培养有较高艺术理论修养和艺术审美能力、较强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熟练驾驭和运用本专业各种艺术表现形式、表现手段的高层次、应用型广播电视艺术专门人才,培养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制作公司、艺术团体、高等院校、广播电视管理机构、文化行政部门等单位所需要的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管理、运营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繁荣和发展我省乃至全国的文化艺术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二、培养方向

1、广播电视编导(Broadcasting and Television Director)

本方向培养的是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也包括广告公司、影视创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等企业,以及党政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培养从事电视新闻采制、电视专题片、纪录片创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本方向以现有实践经验为依托,以丰富文化底蕴为支撑、以扩展国际视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教学理念,力求毕业生经过系统专业学习后,具有深厚的艺术素养、合理的知识构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开阔的电视创作视野,技艺精湛,能够独立创作或领导完成优秀的电视作品。

2、播音与主持艺术(Art of Broadcasting and Presiding)

本方向培养的是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单位从事播音、节目主持、采编、节目制作、宣传及其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本方向以多年教学经验为依托,以多层次实践基地为支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艺术实践能力。本方向研究对象既包括传播主体的播音艺术、节目主持艺术,也包括受众的收听、收视心理和审美鉴赏。本方向的研究对于播音主持艺术业务实践具有直接指导作用,对于不断提高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质量,多出精品节目,提升传播主体的艺术创作水平和受众的欣赏层次,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培养目标

我校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赣南乃至全国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创作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较强文化传承意识、导向意识和创新意识的高层次、应用型广播电视专门人才。为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制作公司、艺术团体、各类新媒体等创作机构,院校、文艺研究等研究单位,以及广播电视管理机构、文化行政部门等管理机关培养能够胜任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管理、运营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复合专业人才。

培养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良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高水平的专业与创作技能,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与对外交流。

4.身心健康。

四、学制和在校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三年,实行二到五年弹性学制。

五、培养方式

1.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及创作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堂教学注重案例教学方式的运用。实践教学充分运用艺术实践基地,将艺术实践活动作为研究生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类课程占总课程的60%以上。

2.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聘请高水平行业专家参与培养工作。

3.实行学分制。课程体系分为四类,即公共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艺术实践。

4.实行导师负责制,大力吸收具有丰富经验的行业专家参与。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一)课程类型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含专业基础理论课与研究方向课)、选修课。

公共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专业必修课着重强化研究生的专业技能,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艺术修养。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

(二)课程学分

总学分为57学分,其中实践课程与环节占60%以上。

其中公共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38学分,选修课8学分;

课程学分计算方式:18课时为1学分。

(三)课程设置

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全日制)

课程类型

专业方向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8

学分)

全部专业方向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综合英语

54

3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艺术形态学

54

3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课(38学分)

全部专业方向

视听语言

54

3

1

考查

理论与实践类课程

广播电视前沿

36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艺术美学

36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艺术创作方法

36

2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

18

1

3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媒体实践指导

54

3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艺术实践


9

45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方向

摄影摄像专题

72

4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影视后期与包装

72

4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编剧创作

36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微电影创作

54

3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纪录片创作

54

3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播音与主持艺

术方向

播音主持发声艺术

36

2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文艺作品创作与演播

54

3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广播播音主持业务

72

4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电视播音主持业务

72

4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广播电视口语表达

54

3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课(8学分)

全部专业方向

栏目评析与策划

36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综艺节目研究

36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影视人类学方法与实践

36

2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红色文化

18

1

3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城市文化

18

1

3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方向

世界影视史论

36

2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影视批评

36

2

2

考查

理论与实践类课程

文学名著改编专题研究

36

2

3

考查

理论类课程

电视新闻制作

36

2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影视音响研究与实践

36

2

3

考查

理论与实践类课程

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著名主持人评析

36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影视配音

36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经典作品诵读

36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节目主持发展史研究

36

2

3

考查

理论类课程

播音主持作品赏析

36

2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必修环节(3学分)

文献研读


1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创新创业实践


1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劳动教育


1

1-3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选课说明:

1、公共课所修学分须不少于8学分;

2、专业必修课所修学分一般不少于34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一般不少于30学分,含开放性实践课程6-10学分之间;

3、选修课所修学分一般不少于8学分;

…………

 

注:开放性实践课程:艺术实践(9学分)的具体安排为:

1.第四学期利用学校、学院平台及实习基地进行艺术考察。

2.第五、六学期的主要到实践基地在校外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创作实践,也可自行到电台、电视台进行实践。通过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进一步发挥并巩固艺术硕士的创作、编导、播音与主持能力。

3. 第6学期实践结束时,提交专业实践报告(调研报告、观摩报告、考察报告)并独立或者作为主要参与者创作影视或播音作品,作品必须达到专业水准,进行展示。

七、必修环节

(1)文献研读(1学分)

学生应完成本专业类别(领域)和导师指定的经典必读书目和重要学术期刊、文献专著的研读。导师负责对学生文献研读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可采用读书报告、专题研讨,学生提交研读报告等方式进行。

(2)创新创业实践(1学分 )

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包括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学业竞赛、学科技能大赛等,以及结合专业开展的社会调查、田野调查等。

(3)劳动教育(1学分)

每生每学年应参加不少于10学时的志愿者服务或其他劳动实践,并且须参加研究生“三助”工作中的一项。

八、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以及其他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实践研究情况、身心状况等。成立考核小组,坚持“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具体按照《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中期考核时间原则上在专业硕士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和标准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十、学位论文

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完规定课程和获得相应学分的同时,还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

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能力展示占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30%.

(一)专业能力展示要求

视听类作品创作是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的全面检验。与学位论文两部分共同作为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均须达到合格标准,缺一不可。毕业考核各环节均应公开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影视作品创作(广播电视编导方向)

广播电视编导方向专业作品应作为主创编创完成一个栏目或节目,时长不短于30分钟;策划案不少于0.8万字。艺术硕士需承担作品选题、剧本创作、导演、剪辑等主要工作;作品观点正确、主题鲜明、符合播出标准;内容充实、形式新颖、视听运用到位。

2.播音作品创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作品应以独立原创的语言表达类广播影视节目为主,语言表达部分应为作品的主干或主线(不包括同期声及其它参与节目人员的有声语言),时长不短于20分钟。艺术硕士需承担作品选题、文案、采访、主持等各环节工作;体现出创作者较强的语言传播能力、节目驾驭能力;作品观点正确、主题鲜明、符合播出标准;内容充实、形式新颖。

实施办法:

各项专业能力展示均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安排,由各学位点负责人和全体硕导担任成员,负责专业能力展示工作的开展与组织。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将所有评审材料及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

(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1.学位论文必须结合专业能力展示作品,针对专业能力展示作品内容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论文选题必须与广播电视领域相关;选题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作品和论文选题应该探索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思考、新方法。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剽窃和一切不端的学术行为。行文中应做到概念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符合当年下发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以及《赣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的暂行规定(修订)》,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

3.论文核心部分字数不少于1万(不含谱例、图表)。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艺术硕士研究生在完成专业能力展示与学位论文答辩之后,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考核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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