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学院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学院学生德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好发展,能充分落实好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做好大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切实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
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班集体建设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明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班主任的工作质量与效率。
进一步规范学院班主任队伍的组织建设与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各项选聘、考核、培养发展等各项规定,让班主任工作有目标、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为学院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好班主任队伍的选聘配备工作
1.做好班主任队伍的选聘配备工作,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学院班主任选聘工作要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结构。广大教师和管理干部应积极在班主任工作岗位上履行好育人职责。
3.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班主任,为保证学生工作基本力量,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
4.学院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选聘到班主任队伍中来。
5.班主任要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专任教师、管理干部中选聘,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备相应学科专业背景优先。鼓励具有高级职称、高学历(学位)的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
(二)履行好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在班级工作中侧重履行如下职责:
(1)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成才需求,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对学生进行学业教育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特点,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学习方法,顺利完成学业。
(3)抓好班风学风建设,经常深入班级掌握学生到课情况,经常随堂听课,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课堂教学效果,及时向任课教师转达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经常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考风考纪。
(4)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学生请销假登记,每周至少召开1次班会,每月至少召开2次班委会,每周至少下寝室1次了解学生生活情况;按照“十必谈十必联系”要求,及时找学生进行谈心谈话教育。
(5)加强班委会、团支部建设,积极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队伍,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党团组织发展工作。
(6)认真落实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协同学院学工办、辅导员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和突发性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7)做好班级学生资助管理及评奖评优以及迎新、入学教育、军训、毕业生就业指导等专项工作。
(8)建立家长联系机制,定期向学生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在校表现,并根据需要,及时将特殊学生群体的状况与家长联系、沟通,争取家长对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9)做好学校、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遵循班主任工作规范
1.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负有指导学生、关心学生、服务学生的重要职责,要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各班主任与辅导员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学生工作。
2.班主任应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违反教育部“红七条”师德禁行行为和其他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模范做到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潜心做好立德树人工作。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者,不得从事班主任工作;在班主任岗位的,应予以调整。
(四)完善班主任队伍的管理考核机制
1.学院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辅导员班主任会议,就近期的学生工作进行讨论分析,会议实行签到制度,
2.实行班主任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班主任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继续从事班主任工作,且调离班主任队伍:
(1)考核一次不合格者;
(2)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学生评价差,在学生中威信低;
(4)因个人工作失职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不良后果;
(5)不能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6)其他不得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情形。
3.考核办法按《新闻与传播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执行。
三、实施要求
1.班主任队伍建设在学院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由学工办具体组织组织实施。
2.学院全体班主任要对照方案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全力做好学院学生教育各项工作。